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,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诚和犯罪的,不圣洁和恋世俗的,弑父母和杀人的。
提摩太前书1:8‑9
基督徒和神的律法

圣经的第一部分是旧约全书,其中包含了很多诫命:“不可杀人。不可奸淫。不可偷盗……”(出埃及记20:13‑15)这些诫命构成了“神的律法”。

这律法是好的,因为它由神而来,直截了当地向所有人指明了什么是罪。但是律法给罪人(即所有人)定了罪,却没有能力饶恕这已经显明了的罪。

让我们思考一个例子:超声波可以发现我们体内有胆结石,却不能除掉这结石,也无从缓解它给我们造成的疼痛。仅仅做检查不能治愈病人,而因为这结石一直在,病人的疼痛甚至会加剧。

律法就类似超声波检查,其作用仅仅是诊断问题出在哪里,对罪的补救措施并不在律法里。在医学影像发现了异常后,就需要医生介入和治疗。法律揭示了人类的罪,而耶稣基督才是由神而来的医生。凡信他的就可以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耶稣已经为他们的罪承担了刑罚,他们不再被律法定罪。他们从此可以与耶稣同行,并且行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