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世纪以来,人们普遍认为:理性思维、通过科学论证找到证据,这是所有认知不可或缺的基础。我们被灌输的理念是:只有先理解了才能相信,必须经过验证、有可信的见证人作证才能相信,而不能轻信无法解释的事。
接受圣经教导的基督徒却可以充满信心地说:“我们因着信,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的话造成的”(希伯来书11:3)。人类只能理解他们自己范畴的事,而神能够成就的事,秉持理性思维的人认为不可能发生,信的人却能够理解并认定是现实。“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却能”(路加福音18:27),而且对于有信心的人来说,凡事都可能,因为神还说:“在信的人,凡事都能”(马可福音9:23)。
圣奥古斯丁(354‑430)没有将理解和相信对立起来,他解释说:“理解是对信的回报。因此,你们不要寻求理解以后才信,而是要相信,然后才能理解,因为如果你们不信,就不会理解。”神赐下信,这是我们得救恩的手段。要想理解公义圣洁的神是如何爱我们,就应该首先在他面前承认我们是罪人,因着信接受救主耶稣,接受救恩。这样,神就开启了我们的眼目和心灵,让我们能够理解神的美好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