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,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,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,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,把它撤去,钉在十字架上。
歌罗西书2:13‑14
宣判无罪

有良知的人往往行事谨慎,生怕哪个坏行为会给自己招来麻烦甚至是官司。因此他们总是预备着为自己辩护,或是寻找各种借口,以防自己哪天需要向神交账。宗教、道德、哲学、心理分析旨在为人开脱或是淡化过犯,有时甚至让过犯听起来合理合法。实在难以为某些行为开脱时,人们又会想办法进行补偿,通过禁食、祷告、隐居、忏悔、行善、社会或人道主义承诺等形式,窃以为到了需要向神交账的那一天,这些好行为可以“中和”自己的过犯。但这不是神看问题的方式。无论是什么样的过犯,都要受到审判、定罪和惩罚。经上说: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”(罗马书3:10)。人类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审判,我们自身的努力根本无法改变这一既定事实。

但是经上的话还不止这些。圣经告诉我们,神爱那些面临他审判的人们,甚至计划赦免他们的罪。在十字架上,耶稣替代他们被定了罪,只要他们信那替他们付了赎价的耶稣,他们的罪就都得了赦免。

如果直到今天,您还认为在面临审判的日子您能在神面前为自己辩解什么,还是放弃这想法吧,神只接受一点,您只需对他说:“我信耶稣,他是为我而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