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群体时常围绕好的行为及其结果展开辩论。
一些人认为,人要多做好事,因为好行为可以抹去他们的罪,从而取悦于神,获得进入天国的通行证。于是他们做各种善事,遵守宗教仪轨,献上时间、金钱、精力,甚至生命。这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胁迫神,而且认定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赚取神的饶恕并称义。但是,救赎我们的究竟是谁?是神?还是我们自己?
圣经上说,神将救恩赐予那些呼求他恩典的人。他们承认自己无法实现自我救赎,并且相信只有神能够解决有关罪的问题。“神啊,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!”(路加福音18:13)对于这个认罪悔改的人,神宣告说,“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。”(路加福音18:14)
如何才能称义呢?圣经告诉我们: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。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的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(以弗所书2:8,9)“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”(罗马书3:24)
我们当信靠谁呢?信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,“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”(哥林多后书5:21)
神的目的何在?乃是让我们行善,“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”(以弗所书2: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