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如果上帝不存在,是否一切都被允许?”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写道。总有一天我们都需要向神交账,只是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摒弃了这一点,而其结果就是人们不能正确地理解“罪”,也拒绝承认自己是罪人。
很多人提到“罪”这个字,就会想到七宗大罪:贪婪、愤怒、嫉妒、贪食、纵欲、傲慢和懒惰。而在今天的社会,这些似乎并不是特别严重的问题。另一些人对罪的认知则仅限于被社会定义的非法行为,如偷窃、施暴或杀人。
圣经中所说的罪,并非人们经常提及的那些大小罪行,而是特指悖逆神的行为。神颁布律法,阐明了他对人类的要求。譬如,按照神的律法,我们当全心爱神,当爱人如己,而说谎言、甚至艳羡不属于我们的东西也是罪。即使我们仅仅在一个问题上违背了神的旨意,也必须面对神的义怒和刑罚。
因此,我们都犯了罪,而神也宣布:“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,要看有明白的没有,有寻求神的没有。他们都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污秽;并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”(诗篇14:2‑3)神是公义的,断然不会闭目不看人的罪,然而,神也是爱,他寻到了完美的解决办法把我们从罪里救赎出来。明天我们就来探讨神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