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邀请了一个人到家里做客,而他一进门就反客为主,代替您来安排整个晚上的活动、餐食的组织、每个人的座次、播放什么音乐……您会作何感想呢?您有理由认为这位客人缺少教养、按照字面意思、实打实地做到了“宾至如归”!
但是我们在教会——神的家里——不是也有同样的态度吗?
耶稣将教会称为“我的教会”(马太福音16:18),并为教会在十字架上献出了自己的生命。他以如此昂贵的代价换得了神的教会,从一开始就驳回了人们为自己建立教会的要求。教会属于耶稣,是耶稣建立了教会。
圣经中其他经文讲到“神的教会”或“神的会”,再次显示了教会首先并不是基督徒的家,而是神的家。我们在教会,是在神的家里,而不是我们自己家。
因此,在教会应该做什么不是由我们自行决定的:我们必须寻求主人,也就是神本身的意愿。针对这个重要的话题,他已经在圣经里陈述了他的想法,“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,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”。
基督徒朋友们,我们大家都面临这个最基本的问题:我们是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参加教会生活,仿佛在自己家,还是应该遵从主人的意愿呢?